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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国家标准|GB 11291.2-20132013-12-17

《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机器人系统与集成》 ​

标准概况与法定效力 ​

《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机器人系统与集成》(GB 11291.2-2013)是我国工业机器人领域核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该标准于2013年12月17日正式发布,并自2014年11月1日起全面生效,目前处于现行有效状态。作为GB 11291系列的第二部分,它专门针对机器人系统集成环节设立安全底线,区别于仅关注单机本体的第一部分标准。在具身智能与机器人工程实践中,该标准不仅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合规门槛,更是工业人形机器人工作站、外围设备及集成控制系统设计的法定依据。开发者在进行系统架构设计、风险评估及安全功能验证时,必须严格遵循该标准条款,确保集成后的机器人系统在复杂工业环境中满足国家强制安全要求,规避法律与工程风险。

核心技术指标与适用范围 ​

  • 标准标识与属性:标准号为GB 11291.2-2013,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GB),而非推荐性标准(GB/T),这意味着其规定的安全要求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商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技术法规。
  • 适用对象界定:明确规定了工业机器人系统及集成的安全要求,覆盖范围不仅包含传统工业机械臂,还明确将工业人形机器人工作站、各类外围设备以及集成控制系统纳入监管范畴,强调了“系统级”安全的完整性。
  • 时间节点约束:发布于2013-12-17,实施于2014-11-01,这一时间跨度为行业提供了过渡期;对于当前仍在运行或改造的旧产线,该标准依然是判定系统安全合规性的基准依据。
  • 官方溯源渠道:标准全文及权威解释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获取,来源链接为国家标准|GB 11291.2-2013,确保技术引用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工程落地与系统集成合规指引 ​

对于具身智能开发者而言,GB 11291.2-2013的价值在于将抽象的安全原则转化为具体的系统集成规范。在设计工业人形机器人工作站时,不能仅依赖本体厂商的安全认证,必须对包括末端执行器、传感器、围栏及急停回路在内的整个集成系统进行独立的风险评估。该标准要求集成商在人机协作、空间限制及设备接口等关键环节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外围设备与主控系统的联动安全。虽然本页内容仅为结构化摘录,不构成法律意见,但它提示了工程落地的红线:任何涉及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的项目,均需以该强制性标准为设计输入。建议开发团队结合标准原文,建立内部安全审查清单,特别是在引入新型人形机器人进入传统工业场景时,更需验证其与现有安全标准的兼容性,以实现技术创新与合规经营的平衡。

来源

本页事实对应的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1. 国家标准|GB 11291.2-2013访问 2026-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