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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gov.cn6 个月前

《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 ​

政策概览与适用边界 ​

《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文号为工信部联科〔2026〕75号,于2026年4月30日正式发布并已生效。该办法明确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可能带来科技伦理风险挑战的人工智能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为具身智能等前沿领域的研发设立了统一的伦理合规基准。作为当前AI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件不仅规范了科研行为,更将伦理审查嵌入技术开发的全生命周期。对于从事高风险具身智能研发的机构而言,这意味着必须在项目启动前完成系统性的伦理风险评估,并建立常态化的内部审查机制。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从原则倡导迈向制度化、程序化落实的新阶段,要求开发者在追求技术创新的同时,必须同步构建与之匹配的伦理治理能力,确保技术发展始终处于可控、可信的轨道之上。

核心指标与关键事实 ​

  • 责任主体建设:开展人工智能研发活动的责任单位应当设立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委员会,作为内部伦理审查的法定执行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相关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与管理。
  • 审查会议法定人数:伦理审查会议到会委员不得少于5人,以确保审查决策具备充分的专业代表性与集体审议基础,避免个人判断主导高风险项目的伦理准入。
  • 复核与跟踪时限:专家复核一般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反馈结果;纳入复核清单的活动需接受持续跟踪审查,间隔一般不超过6个月,形成动态监管闭环。
  • 应急审查响应机制:针对突发或紧急伦理风险情形,办法规定应急审查一般在72小时内完成,为高风险具身智能等快速迭代技术提供敏捷合规通道。
  • 高风险研发材料要求:涉及高风险具身智能的研发活动,必须提前准备算法机理说明、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测试验证方法、产品应用场景描述及风险应急预案等五类核心材料。

工程与产业坐标 ​

对具身智能开发者而言,《办法》实质上将伦理合规转化为可执行的工程任务。高风险场景下的算法机理透明化、数据溯源、测试方法论和产品边界定义,不再是可选的文档工作,而是通过伦理审查的前置条件。这要求研发团队在项目规划阶段即引入伦理设计(Ethics by Design),将风险应急方案与技术架构同步开发。同时,6个月的跟踪审查周期意味着合规不是一次性动作,而需融入敏捷开发流程,建立版本级的伦理评估节点。对于尚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初创企业或研究机构,应尽快组建跨学科审查团队,避免因组织缺位导致研发停滞。该办法虽未指定具体技术标准,但其程序性要求已构成事实上的行业准入门槛,推动具身智能产业从“技术驱动”向“技术-伦理双轮驱动”转型。

来源

本页事实对应的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1.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访问 2026-10-22